为了增进同学们的友谊,丰富课余生活,激发同学们对体育的热情,展现篮球魅力,活跃校园运动气氛,展示职校人的青春风采。特举办第五届“友谊杯”男子篮球比赛。
单位:万宁市职业技术学校
承办单位:校团委、学生处、体育组
比赛项目:男子篮球比赛
报名时间:2013年4月16日
比赛时间及地点:4月22日开始比赛 学校篮球场
参赛队员:可以以班级为单位报名,也可以自由组队,每支队伍不少于6人参加,最多不超过10人,参赛队员必须是思想进步,身体健康,爱校守纪的学生。
仲裁委员会名单
主任:陈运文 校长
副主任:符国浩 党总支书记
冯昌晟 副校长
林 武 副校长
翁业标 副校长
委员:罗世璠 夏治胜 吴明珠 翁书宇 陈智
六、 比赛规则及要求:
(一)篮球比赛采用四节,每节10分钟的赛制。整场时间分为两个半时,每个半时两节,20分钟;每节的休息时间分别为2分钟;上半时结束的休息时间为10分钟。
(二)小组决定名次法:
1、比赛采取小组单循环赛制
2、胜一场得2分,负一场得1分,弃权一场得0分;
3、如两队积分相等,则按该队得失分排列名次;
(四)得分相等和决胜期。
1、如果下半时比赛终了时得分相等,要延长5分钟作为决胜局继续比赛,必要时要延长几个样的5分钟,直到分出胜负为止;
2、第一个决胜局,两队要抛币来确定要进攻的球篮;
3、每次增加的决胜局开始时,要互换球篮;
4、每次决胜局前允许有2分钟的休息时间;
5、每一决胜局要在中圈跳球开始。
七、 奖项设置:
第一名:奖金600元+奖状
第二名:奖金400元+奖状
第三名:奖金300元+奖状
八、比赛裁判及工作人员
裁判长:李振宇
裁判员:龙雁梁、李伟东、陈朝龙、吴宁、林伟
工作人员:保卫处(安全保卫)
体育组(裁判事宜)
学生会成员(器材设备)
九、比赛要求
1、各班班主任在本班比赛时必须亲临赛场,以便配合比赛工作。
2、各参赛队员、裁判及工作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,迟到5分钟的班级取消比赛资格。
3、各队员只能代表本班参加比赛,赛场上必须服从裁判,尊重对手,积极比赛。
4、每班首发队员5名,替补队员5名,每队服装必须统一。
5、队员和班上同学必须遵守比赛秩序。赛场上发生的得分争议,应由裁判员裁判,其他人员不得与对方队员及裁判员争执,应树立“友谊第一,比赛第二”的比赛思想。观众不得跑到赛场上闹事,否则取消本班比赛资格。
万宁职业技术学校团委
2013年4月16日